项目合作条件
一、 合作形式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》及中国有关法律、法规政策办理,以保证资金进出的合法性。
1, 投资金额:3500万美圆以内,融资金额不限
2, 合作期限:10-20年
3, 对投放的资金,中方须以评估的资产或项目作为风险保证
4, 还款方式:A,还本付息,年息为8%,扣除2年建设期,从第3年开始付息,第7年开始还本,(息随本递减)之至合作期满
5, B,固定回报率15%(到期不还本),2-3年建设期,从第3年起每年按14%的比例固定回报(返红利).
二、资金投放领域
1高、新、精、尖技术项目;2建、改建先进生产线及技术改造项目;3经济效益优异、富有生命力的项目;4交通网建设、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;5其它融资或借贷项目.
三、主要业务:风险投资、固定回报、股份合作、补偿贸易、BOT或TOT、合资合作、项目抵押借款、开发性贷款、保函借款、存单质押贷款、银行本票融资、投资(贸易)信用证、大额注册验资、海外资信调查、特色银行服务等。